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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退休干部郭进锋三十八年工作感悟

时间: 2023-08-10 18:52 来源: 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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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春,23岁的郭进锋进入南漳法院工作,38年来,他先后在李庙法庭、城关法庭、立案庭等部门任职,当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不忘为民初心,兢兢业业,辛苦耕耘,把青春和热血献给审判一线。他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荣获襄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多次受到县委政法委、法院党组织表彰,1991年1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法庭工作的感悟

感悟一:少说空话,从做好小事、平凡事开始。万丈高楼平地起,小事做不成,难成大器,难当大任。在30年法庭工作中,为维护和推动辖区内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郭进锋不断努力探索和尝试。他始终秉承着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少跑关系,多创业绩;少谈功劳,多为勤奋的做人原则。首站在李庙人民法庭工作三年,其中的一年审结120多件案件,结案数量走在全市前列,荣获省高院记二等功一次。1989年3月,郭进锋从李庙法庭调整到城关法庭工作,一干就是27年。在这个阶段,先后与六任庭长配合工作,他始终以做好小事、平凡事为出发点,做到接待群众不红脸、工作期间不饮酒、办案期间不吃请、审理案件不出错、勤奋工作不分心,严以律己,不论别人做的如何,自己先做到。敢于担当,遇到矛盾不回避、遇到难题不推辞,时刻警醒自己要做生活中的表率和工作上的标杆。

感悟二:情系百姓,是基层法官的基本素养。郭进锋在法庭工作中始终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尽力为他们提供便利和帮助,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冷静应对,采取端水、递茶、拉家常的办法,缓解当事人情绪后再慢慢进入正题,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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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与老百姓真诚相处的方式深深打动了他们,通过与老百姓密切接触和沟通,郭进锋不仅提高了自己在执法思想、执法态度、执业纪律和敬业理念等方面的水平,同时也加深了对于司法公正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的认识。

感悟三:法官必须在“实”字上下苦功,才可以担起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严谨求实不仅是法官综合素质的一种体现,更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郭进锋始终坚持发扬严谨求实的精神,一丝不苟办案。

他认为,求“实”就是待人要诚实守信,办事要踏踏实实,办案要实事求是,他深知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审判工作,实事求是地审查每一个证据,方能查明案件的实情,确保公正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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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郭进锋在审理案件中,非常注重细节和准确性,在把握不准的情况下,积极查找相关法律和证据,并请示上级和领导,以确保做出正确的判断。如他在办理城关镇梁家巷原告夏某诉被告陈某为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郭进锋先后多次深入到现场,并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他意识到这个案件涉及建筑学等专业知识,凭经验和有限的证据无法解决问题,必须找出更为科学、更具效力的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事实。于是通过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他作出了被告建房因墙脚开挖和处理不当的依据,并根据其它相关证据,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严谨求实的精神和态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只有通过真实客观地审理每一个案件,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与支持。

感悟四:职海无涯“苦”作舟,执法如山“勤”为径。基层法庭工作是一项体力与脑力劳动兼备的工作。郭进锋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文化基础、法学理论和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的不足,因此更要具备吃苦耐劳和不辞艰辛的精神。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他积极寻求合理安排和利用时间的方法,经常早起晚睡。跑企业,进单位,入居户,了解情况,查明证据以及开庭审理案件。而最难的并且做得最多的还是做当事人的工作,要求其履行义务,往往为此“磨破嘴皮、跑断腿”。

在南漳县某商贸公司与某酒店拖欠房屋租赁费纠纷一案中,一方是有十几个退休职工的商贸公司,已经数月未发工资,连置办年货的钱都没有,退休职工无可奈何,单位经理焦急万分,而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交付租金义务。郭进锋先后数次找到被告,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后又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说,让其换位思考,多想想退休职工的难处。经过多方面、多次做工作,促使其履行义务,商贸公司的工人们最终在腊月25日前成功领到了“过年钱”。

感悟五:困难是弹簧,你弱它就强,办法总比困难多。基层法官要发扬不怕困难的精神,一心为民办案。困难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不可避免的,最关键的是如何面对困难。在工作中郭进锋遇到不少困难,但他总是发扬不怕吃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克服困难。尽管家庭面临沉重的负担,父亲已故、母亲双目失明,还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患有先天疾病,郭进锋都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将为人民服务、为民办案放在首位。

在承办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郭进锋的母亲患病卧床。面对无人照料的母亲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断升级的矛盾,郭进锋果断选择了工作。在开庭审理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他步行十几里到被告家,经过几个小时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终于使其认识到其行为违法,并给予了原告相应的赔偿,最后原告以撤诉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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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案中遇到案件本身矛盾和困难的时候,他总是凭借法律理论知识和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和技巧,及时化解矛盾。在四川达县刘某诉南漳县张某(女)离婚纠纷一案中,刘某以张某拒绝结婚仪式为由,要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赔偿恋爱期间支付的费用。当时已接近春节,时间有限,矛盾异常激化。于是郭进锋首先找到女方及其家长,并运用自己摸索出的快速审结民事案件的方法,即“多用调解,少用判决;多用感情,少耍威风;多讲道理、法律,少扣帽子”,凭借他的热心、诚心和公心,在腊月27日双方终于调解离婚,刘某在腊月28日高高兴兴离开南漳返回四川回家团聚。一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审结,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法院立案庭的感悟

2015年11月司法体制改革已正式实施,郭进锋从城关法庭调入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窗口工作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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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是法院“窗口”和“关口”,代表法院形象。常言道:“吃饭吃米,说话讲理”。法院就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各种“疑难杂症”、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得不到解决情况下,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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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访工作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但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郭进锋深刻认识到法院信访无小事,群众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他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来访当事人着想,怀着满腔热情,热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在一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中,受害人到立案庭了解诉讼程序,他不仅热心、专业地作出解释,还在该当事人表示经济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时,建议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导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如何申请缓交诉讼费,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三十八年的经历和风雨的锤炼,让郭进锋思绪万千,感悟颇多。他说道:“在法院和基层法庭工作这些年,这块土壤培植、沐浴、滋润自己茁壮成长。每一个案例都印证了没有党和领导的惠泽,没有同事们的真心帮助,我将一事无成,更不要说出彩。现在要离开多年热爱的工作岗位与同事们、战友们告别,心中五味杂陈、难分难舍。今后,我将继续关注并支持法院的工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