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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土地拒不腾退,法院强制执行护权威

时间: 2022-04-02 10:51 来源: 执行局

4月2日上午,南漳法院在负责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检察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船湾村支委的见证下,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场地腾退义务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该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20余人,确保了腾退行动安全有序进行。

图①: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兢作动员讲话_副本.jpg

图②:代表委员见证强制腾退全过程_副本.jpg

襄阳某公司与南漳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襄阳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南漳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南漳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了襄阳某公司位于南漳县青泥湾工业园的土地及4幢房屋,并进行司法拍卖。之后,南漳建投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襄阳某公司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南漳建投公司。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张贴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及涉案不动产的实际占有、使用人在限定期限内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22年3月30日,执行干警再次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三日内将房屋腾退后交由南漳法院,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上述人员拒不腾退,南漳法院作出强制腾退决定。此次腾退分为两阶段,首先对工业园内的砖厂、沙场进行腾退,下一步再对其他租户进行腾退。

图③:检察官见证执行_副本.jpg

4月2日一早,所有参与此次行动的干警准时出发。执行干警对砖厂、沙场财产进行了拍照、录像、清点、登记后,在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船湾村支委的见证下,交由建投公司验收。此次行动分工明确,井然有序,2小时后顺利完成腾退。

图④:执行干警贴上封条_副本.jpg

近年来,针对涉房屋案件纠纷,南漳法院集中力量,联动执法,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切实提高强制效力与执行威慑力。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按计划有序组织强制腾退,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