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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执行108万余元!让农民工朋友过个安“薪”年

时间: 2022-01-29 17:38 来源: 执行局

为有效维护农民工朋友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南漳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春节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自1月25日以来,该院共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2件,其中执行完毕16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108.6万元。

 

快立快执,保障6名农民工权益

 

“在这寒冷的冬日,徐明才、王波团队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六位农民工解决了工资,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法为民的高尚品格……”1月29日下午,申请人吴某向南漳法院执行局快执组干警徐明才送来了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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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刘某、易某、唐某的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12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与刘某3人自愿解除合同;刘某3人向吴某返还定金38万元,于2022年1月22日前支付25万元,于3月15日前支付13万元。但刘某3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兑现付款义务。

1月25日,眼看离过年没几天了,还没收到款项的吴某心里焦急着:“这笔钱关系着6名农民工的工资,不能让干活的兄弟们拿不到‘血汗钱’呀!”吴某遂向南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次日,该案移交至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明才、王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易某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第一笔执行款,遂立即将该存款冻结。但因为网络查控冻结之后扣划钱款有限定期限,而春节马上就要到了,为了让吴某手下的6名农民工早日拿钱,安心回家过年,1月28日,执行干警用转账支票的方式成功发放该笔执行款。

 

及时执结,让外地申请人安“薪”过年

 

家住襄阳市的庞某甲、庞某乙曾在南漳务工。庞某2人与果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3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庞某2人劳务工资3.3万元。果某未在限定期限内兑现工资。

在第一次的执行过程中,因执行干警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果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但之后,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多次联系果某对其释法析理,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此次执行行动中,果某看到法院的执行威力,主动联络执行干警,并将33373元执行款打入申请人账户。庞某2人向执行干警出具结案证明,该案执结完毕。

今天已是农历腊月二十七,春节气氛渐浓,南漳法院执行干警的脚步却从未停歇。据悉,今天早上8点整,该局10余名执行干警分别赶往武安镇安集、刘集等地,再次找寻被执行人下落,并当场拘留3人。目前,三起案件均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6万余元。

南漳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协作联动,确保及时高效保障民生权益福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