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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红存:这场开在深山里的巡回审判,好!

时间: 2022-05-12 15:55 来源: 薛坪法庭

“我们这里的村民,到镇上都得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更别说到县城了,平时也没有机会学习法律知识,这种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大家‘零距离’接触庭审,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明白了借款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借钱后,不能失信于人。”5月11日上午,在南漳县薛坪镇张坪村,县人大代表李红存向南漳法院薛坪法庭干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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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张坪村的周某与殷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11月13日,周某向殷某借款50000元。此后,周某分三次向殷某偿还了共计25000元。殷某称,借款时双方口头约定周某每年支付利息5000元,因此周某偿还的25000元系支付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现殷某以周某不偿还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某支付借款50000元及自2012年11月13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0.24计算的利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坚持服务乡村发展,而加强乡村普法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为增强广大村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用身边的案例引导村民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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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被告周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案件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殷某的诉讼请求,并就借款来源、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利率的约定等对殷某进行了详细询问,之后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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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官以《个人之间借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题,给村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并现场为村民们答疑解惑。

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南漳法院薛坪法庭将庭审开进深山,开到村里,把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参与乡村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让大家在活动中接受熏陶,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