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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坪法庭:小案“不小办” 守护“邻里情”

时间: 2023-05-29 19:56 来源: 薛坪法庭

民事纠纷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而邻里纠纷不同于其他的民事纠纷,矛盾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若不能解开心结,妥善处理此事,双方之间的矛盾将愈演愈烈,造成难以预测的后果。近日,南漳法院薛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冯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两家同住一栋楼。2022年10月,陈某借用冯某的三轮摩托车用于搬运农作物,在驾车过程中不幸发生事故致第三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冯某认为,陈某在使用自己的三轮摩托车过程中,出了事故,沾了邪气,不吉利,造成了自己的心理阴影,要求陈某“打红”(即给冯某红包和给三轮摩托车缠上红布)和赔偿车辆损失、停运费共计3000元。

陈某认为,自己在驾车途中并没有当场致人死亡,而是将第三人送往医院,在抢救中不幸离世,这并不符合农村习俗当中的“打红”条件,但是愿意赔偿冯某的相应损失。

双方自行调解无果,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冯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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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案涉及到邻里关系,更要考虑到农村乡俗的客观实际,薛坪法庭负责人张伟逐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细心温和地讲解邻里人情。针对冯某的诉求,张伟解释道,虽然因为陈某驾车出了事故,导致其三轮摩托车损坏,但是不影响正常使用,因此,对于其要求陈某赔偿过高的停运损失不合情理。经过张伟的释法明理,冯某自愿放弃该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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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张伟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权衡再三,表示不要让邻里矛盾影响几十年的邻里情,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陈某赔偿冯某车辆修理费1500元。陈某当场履行了义务,双方握手言和,冯某也当场表示自愿撤回对陈某的起诉。至此,一场邻里间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