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巡回审判进乡村 学“典”用法入民心
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5月24日上午,南漳法院长坪法庭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搬进了李庙镇赵家店村村委会,并邀请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和村民旁听了庭审。
案件详情
2022年,王某委托黄某提供服装加工服务,双方未拟定书面合同。黄某完工后,王某仅支付部分加工费,尚欠3万余元未支付。黄某向王某索要欠款未果,故诉至法院。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章豆豆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被告所在地。
庭审“面对面”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威严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60余名村民正襟危坐,承办法官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同时注重释法析理,耐心解释法律规定。
普法"点对典"
庭审结束后,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长坪法庭干警欧前卓以本案为引,针对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现场授课,并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解读了赡养纠纷在农村的典型意义,为旁听群众提供了一场丰盛的法治“大餐”。
活动结束后,法庭干警引导旁听群众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展板,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深入了解相关内容,并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市人大代表、赵店村书记任秀丽说道:
“此次开展的巡回法庭效果很好,拉近了司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还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希望多开展此类活动。”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而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以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生动性,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大家学法用法,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