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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巧用执行联动执结赡养纠纷案件

时间: 2019-12-19 10:12 来源: 武镇法庭

因分田地,儿子和父母间产生矛盾,进而导致儿子不愿赡养父母,近日,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协助,南漳法院武镇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据悉,江某与汪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均已年过70。二人婚后共育有三个儿子,且均已成家。因分田地的事情,大儿子、小儿子和父母产生矛盾,认为父母一碗水没端平,继而断绝与父母的来往,拒绝赡养父母,而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赡养父母“吃了亏”,也不愿再继续赡养。因二老年老多病,生活无法自理,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三子告上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由三子每人每月承担江某、汪某赡养费608元。判决生效后,三子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能躲一时是一时,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二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赡养案件若是单纯执行判决内容,可以暂时缓解老人的养老问题,但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兄弟之间的间隙,却无法解决。为从根本上解决这起家事纠纷,武镇法庭执行干警联动三子所在的村委会,将三子与二老聚集在二老住处,对他们讲亲情、明情理。

执行干警和村干部分别对双方进行劝导,养育之恩不能忘,血浓于水之情更断不了,纵然父母可能在处理事情方面有些欠妥,但人生中又能有多长时间陪伴年迈的父母;同时,都是自己的孩子,父母在处理问题时,也要顾全大局,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经过多方劝导,三子与父母间的隔阂终于慢慢消除,三子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因家里均有妻儿需要照顾抚养,希望二老能稍理解,适当减少一点抚养费;二老亦表示以后会注意自己的行为,也愿意将赡养费降至每年每人4000元,希望子女能多加陪伴。最终,在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见证下, 二老与三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子当场给付了当年的赡养费用,此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