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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解企忧 优化环境暖企心
——襄阳市政法机关获外省企业赠送感谢信和锦旗

时间: 2023-09-06 15:27 来源: 省委政法委
 “两省相隔未见面,两级照样还公正,夸夸湖北省襄阳市县两级的好法官!”近日,襄阳市委政法委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南阳市四达草坪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达公司”)经理王喜的感谢信。这封信既表达了市场主体对襄阳市县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印证了襄阳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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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四达公司专业从事草坪工程业务,2019年向湖北某林业公司供应价值74730元的草坪,但一直未收到货款。期间,因多次讨要无果,四达公司遂向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漳县人民法院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约定湖北某林业公司按期支付四达公司货款74730元。由于湖北某林业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四达公司遂向南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南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从湖北某林业公司银行账户中划扣执行款及执行费共计75751元。后来,南漳县人民法院以湖北某林业公司与南漳县公安局立案侦办的另外一起案件有关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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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四达公司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邹磊亲自了解企业诉求,要求相关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南漳县人民法院指令相关业务庭迅速审查立案,立即主动与四达公司联系,巧用微信接收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省去公司多次往返路程,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开支。收到四达公司执行异议申诉后,南漳县人民法院组成审判合议庭,通过多种途径审查,发现湖北某林业公司不是南漳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案件的犯罪主体,认为四达公司与湖北某林业公司的正常民事活动应受到法律保护,应该纠正终结执行裁定。经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决,该院及时将划扣的74730元执行款发放给四达公司。

收到执行款后,8月8日一大早,四达公司负责人王喜带着感激驱车几百公里赶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漳县人民法院,将写有“两省相隔未见面,司法公正民称颂”、“两省相隔未相见,司法照样还公正”的两面锦旗,分别送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爱瑛法官团队和南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刘德兴法官团队手中。王喜逢人就说:“因为襄阳的法官我们一个都不认识,本来都不抱希望了,但是公正的裁定送来了,真是让人万分激动。这几天我公司所有员工逢人便讲,湖北法院是公正的,感谢襄阳市县两级法院和法官,还了我们司法公正!”

近年来,襄阳市委政法委积极统筹协调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通过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服务举措、强化教育培训、整治顽瘴痼疾,不断推动“安心经营、放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稳固,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襄阳招商引资综合排名连续四年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全市新增投资项目1135个、6183.33 亿元,存量企业追加投资200余亿元。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