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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一别两宽
——南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时间: 2023-06-08 10:17 来源: 东巩法庭

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近日,南漳法院东巩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和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降低了诉讼成本。

2014年,杨某(女)和王某(男)经人介绍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杨某认为夫妻感情慢慢淡化,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故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归原告,并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王某在婚前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贷款尚未还清,如何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也是该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立即组织调解,争取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经过第一次调解,王某同意婚生子由杨某抚养,也同意杨某提出的抚养费标准,但是对于房子的分割问题,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承办法官致电杨某、王某,从法律层面上向二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打消各自心中疑虑,从情理上引导双方理性面对现状,做出合适的选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婚生子由杨某抚养,王某按时支付抚养费,由王某对杨某就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补偿5万元。该案圆满化解。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婚恋家庭纠纷矛盾,东巩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家事审判理念,走心地倾听、耐心地调解,尽可能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