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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攻坚 风雨兼程,南漳法院开展春节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 2022-01-27 17:40 来源: 执行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南漳法院抓住春节前执行的“黄金时机”,于1月25日至26日,开展为期两天的春节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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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天清晨6点半,南漳法院执行局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奔赴各村庄、社区查人找物。

李某柏与李某芳均系南漳县东巩镇人,双方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柏赔偿李某芳40余万元。因李某柏逾期后一直未履行,李某芳及家人住在李某柏家中,双方矛盾“层层升级”,为此,执行干警多次赶往东巩,希望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但效果不甚明显。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于24日提前赶往东巩,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柏的车辆,并于25日对其进行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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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后,李某柏主动履行五万元执行款,双方之间矛盾缓解,李某芳也答应和家人从李某柏家中离开。剩余的赔偿款因涉及到扣押车辆的拍卖、双方还需协商等情况,执行干警将继续跟进。

张某与陈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夫妇按期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5000元。逾期后陈某夫妇未履行义务。在第一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网络扣划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元付给申请人,陈某夫妇再次偿还给张某15000元后,双方就下欠的账款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后,陈某夫妇还是未按时还款,张某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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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再次向陈某夫妇宣讲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迫于执行威力,陈某夫妇主动携带39500元现金,偿还给张某,张某自愿放弃陈某夫妇逾期期间的利息,该案得以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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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对16名被执行人进行“地毯式”摸排,拘传6人,主动到庭4人,达成和解协议6件,司法拘留3人,1人提供担保物暂缓拘留,到位金额30余万元。

南漳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失信行为,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全县人民和谐美满度过春节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