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心理咨询师”:用“心”呵护“少年的你”

时间: 2023-11-01 11:34 来源: 武镇法庭

虽然父母离婚后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伤害,但并不都是负面的。虽然夫妻关系已经中断,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却不能“缺位”。

近日,南漳法院武安法庭受理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夫妻离异后,未能妥善处理对患有情绪障碍的子女的抚养照顾,导致孩子封闭了自己的心扉,负面情绪难以排解。为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法庭干警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通过对离婚双方积极引导,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早日扫除心中雾霾,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王某与陈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小王,现已15岁。自2021年起,小王曾多次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其患有“童年情绪障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2023年6月,王某与陈某夫妻因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王在双方离婚后由王某抚养、监护,陈某可随时探视孩子。之后,小王便随王某生活,主要由王某及王某母亲照顾。但由于王某和陈某对小王的抚养、照顾以及就医治疗费用承担等问题存在争议,一直协商未果进而产生纠纷。双方之间的矛盾波及到了小王,导致二人和小王之间的沟通质量下降,给小王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病情越显严重。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武安法庭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共同上门对小王及其父亲、奶奶进行沟通。面对专家的疏导,小王渐渐打开心扉,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学校生活及心路历程。通过疏导和沟通,小王的情绪得到明显的舒缓,卸下防备与不安,那原本黯淡的眼神也重新焕发光彩。

微信图片_20231101204107.jpg

因多次组织调解,王某和陈某均未能就如何妥善照顾小王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审理。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陈某作为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与严重缺位,即便是两人已经离婚,但是作为父母,应当对子女的生理、心理问题和相应的情感需求予以重视,不应怠于承担对小王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而影响到小王的全面健康成长。王某与陈某怠于履行监护责任,应依法予以纠正,故法庭从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二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并引导两人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要求王某与陈某应依法积极实施正确家庭教育,多多关注小王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定期就医,定期与小王就读学校老师进行联系。同时,陈某应当积极主动通过定期陪伴和视频通话等方式,与小王进行沟通和情感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小王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生理、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小王的健康成长。对于小王当下治疗需要的费用,由王某与陈某双方平摊,尽可能为小王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和健康的生活氛围。

父母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双方离婚后也应当妥善地履行照顾照看子女的义务,离异家庭的孩子更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理解。离婚虽然结束了婚姻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与子女的亲情关系也随之结束。血缘关系是永恒的,亲情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避风港。父母双方在教育子女时都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方式,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为孩子营造积极乐观的生活氛围。同时,要更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从教育方法、心理咨询等多方面着手,帮助孩子健康地成长和发展。、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