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感谢信”来自知名企业的双重肯定
6月19日上午,湖北汉家刘氏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行,专程到南漳法院九集法庭送上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着“止争化商家之万难 定纷解企业之千忧”的锦旗,感谢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在打击商标侵权、维护品牌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原告汉家刘氏茶业主要经营茶、冰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等商品,其有权对第5632525号“”注册商标、第35673046号“”注册商标提起诉讼并依法维权。被告海南某健身休闲公司在开发运营的APP软件首页上载有“”、“”的商标,并称该APP平台是由该公司与汉家刘氏茶业联合打造的新经济商业平台,此外,被告还在宣传活动中未经授权使用“”、“”的商标。
汉家刘氏茶业旗下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权认定为驰名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产,关系着企业的商誉以及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的切身利益。南漳法院认真梳理案情,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审查,并结合双方陈述对提交的证据逐一认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海南某健身休闲公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并虚假宣称APP平台系双方“联合打造”,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判决海南某健身休闲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汉家刘氏茶业经济损失100000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南漳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