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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全面落实在审委会讨论案件时报告“三个规定”情况要求

时间: 2023-08-26 14:35 来源: 综合办

         8月24日上午,南漳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在审判委员会 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时报告“三个规定”情况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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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规定》要求,在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报告制度,扎实筑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会议要求,院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加强督办,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本部门日常监督,督察室、审管办要经常督促检查,不定期抽查案件卷宗中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合议庭笔录中“三个规定”报告情况,持续发力推动《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在随后的3个案件讨论中,参会人员首先报告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以及记录报告等“三个规定”情况,并对是否存在“三个规定”情形进行表态发言,报告情况均记入审判委员会记录、合议庭笔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抓而不紧、落而不实,再好的蓝图也只会是一纸空文。南漳法院将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6日